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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难处理,法官实地调解尽心办

  
 农村土地纠纷难处理,当事人认死理,互不相让,平罗法院民一庭庭长何志兵为了不引起邻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五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先后两次到现场实地解决纠纷。受到当事人由衷的肯定。

原告刘某与被告郭某因为鱼池承包发生纠纷,刘某要求郭某返还鱼池、支付承包费,郭某则认为其在经营鱼池的过程中对鱼池进行了改良,要求刘某予以赔偿。开庭前何志兵认真阅读卷宗后,几次通过电话了解案情,并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试图在庭前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但因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一致。在庭审过程中,何志兵又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希望双方能够达成调解,依旧无果。庭审后,何志兵再次与双方到涉案鱼池查看,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双方仍坚持己见,没能达成协议。无奈之下,只得依法判决。按说,这时做为一名审判法官的职责就算完成了。但考虑到涉案鱼池经过郭某修缮,部分已经与郭某自己的鱼池连为一体,如果到案件执行阶段,会造成执行困难,何志兵又一次约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当天天气阴沉,刮着大风,在给一方进行调解的时候,另一方当事人已经冻的坐进了车里。

案件虽然最终没能调解成功,但双方当事人都对何志兵庭长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孟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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