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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沙湖法庭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124日召开的全区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平罗县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沙湖人民法庭立足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立全区首个旅游景区巡回法庭,实行了电话、接访、巡回、上门等多种服务途经,建立导诉、立案、调裁、执行等一站式快速便民服务机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热情提供法律咨询。受理解决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和涉及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景点观赏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17,涉案标的近450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6人次,解决了涉及沙湖旅游公司劳动关系等案件纠纷5起,标的额近100万元。法庭大力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官”定点联系制度,在崇岗镇综治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在9个村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点,先后走访群众850余人次。充分发挥“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的作用,巡回审判了以婚姻、土地、相邻关系为主的案件66件。拓宽司法救助范围,为6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2万余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同时,组织法庭开放日活动6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5次,免费发送普法宣传书籍、资料650余份,服务群众1250余人次,受到了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法庭推出电话咨询、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举措,配置POS机,完善诉讼费缴费“快捷支付通道”,切实解决“立案难”。深化繁简分流、普通案件简易审理制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3.6%2016年,沙湖法庭共审理民事案件232件,结案率为95.6%,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当庭宣判率达90%,法庭的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法庭先后荣获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

(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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