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探索创新 打造为民服务桥梁
——宁夏平罗县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
平罗县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成立于1985年11月,地处沙湖生态旅游区,辖区人口近10万人。法庭现有干警5人,近三年每年办案数量逾450件,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人次,办案质量优、群众满意度高。2014年被评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县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标兵单位,2015年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16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先进单位,2017年1月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一、回应群众关切,打造为民服务桥梁纽带
2015年6月2日成立全区首个旅游景区巡回法庭——沙湖景区巡回法庭,实行电话、接访、巡回、上门等多种服务途经,建立导诉、立案、调裁、执行等一站式快速便民服务机制。景区巡回法庭运行两年多来,受理解决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和涉及旅游交通、住宿、餐饮、景点观赏等旅游服务合同纠纷27件,涉案标的额近450万元。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的同时,组织法庭主题开放日活动16次,在景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5次,免费发送普法宣传书籍、资料650余份,服务群众125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法庭大力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官”定点联系制度,在崇岗镇综治服务中心和6个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在9个村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点,先后走访群众850余人次。充分发挥“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的作用,巡回审判了土地、相邻关系案件66件。拓宽司法救助范围,为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1.2万余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夯实基层基础,争创标准示范服务窗口
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做到“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全、服务到位”。《诉讼指南》、《便民联系卡》、《廉政监督卡》、药箱、轮椅、立案联系电话等服务材料及设施一应俱全,推出电话咨询、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完善诉讼费缴费“快捷支付通道”,当场立案率达99.7%,切实解决“立案难”。办案人员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做好诉前咨询、诉中告知和判后释疑工作,没有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和当事人投诉、上访的事情。深化繁简分流、普通案件简易审理制度,加快办案流程,缩短审理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占全部案件的91%,审限内结案率达100%,调解撤诉率达到67%,法庭的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提升。
三、主动探索创新,打造文化建设示范法庭
建成沙湖人民法庭“文化长廊”,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践行宁夏法院精神为载体。利用法庭门厅、走廊、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法官办公室、会议室等公用区域作为文化创作背景墙,通过展现沙湖四季风景、法庭变迁、法庭办案、法庭文化、法庭生活、领导调研、法庭党建等内容,提升沙湖法庭独具特色的文化底蕴,打造文化示范法院“样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