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铧,1990年进入平罗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执行庭、经济庭、民事庭、行政庭、立案庭速裁组从事各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具备独立办案的法律知识、法学功底,1997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04年被任命为审判员,2016年成为平罗县人民法院36名员额制法官中的一员,她展现出法官不凡的风貌。她常说:“入额了,就要以高标准、严要求、讲奉献的党员精神来要求自己,不能松懈。”就这样,任铧保持着基层法官的精气神,在基层法院一干就是32年,临近退休的她,仍然坚持在审判一线。在基层法院工作的三十多年里,风里来、雨里去,岁月早已在她的脸上划过了一道道深深的“痕迹”。作为一名民事审判一线摸爬滚打32年的老法官、老党员,任铧同志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工作总基准,始终保持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不变的追求。
2019年以来,任铧就在立案庭从事立案审查工作,共审查登记各类案件37398件,其中民事案件23590件、刑事案件1266件、行政案件164件、执行案件8542件、其他类案件33件、 跨域立案124件、网上立案935件、收转诉前调解2744件,均能确保诉讼材料齐全、案由定性准确。任铧同志担任立案庭小额速裁组员额法官,在工作中,她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仅入员额法官的6年多时间,她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435件,审结1435件,审结率达100%。在所审结的案件中,调解1171件、撤诉188件、调撤结案1359件,调撤率高达94.7%,在她主审的案件中大部分都以调解结案,无一缠诉。
坚守基层法官的“精、气、神”
任铧所在的立案庭审判团队,所受理的案件相比之下,全是些小案,有些甚至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对此,任铧认为:小事既然酿成了官司,其中肯定有比较复杂的原因,人家既然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是大事,她就要把这种“大事”当成大案来办,并且办细、办好。所有案件,约来当事人后,她都征求双方的意见,当双方都同意调解时,她就想尽办法做工作,遇到不愿调解的,她也会从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及社会和谐的角度去考虑,尽量说服当事人调解结案。
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不辜负人民群众给予的荣誉和信任,才能有担当,这就是她心中的“精”。自觉地从一点一滴,一件案子一件案子做起,坚决向请吃、送礼说“不”,拒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形象,这就是她心中的“气”。不就案办案,不为完成任务办案,走出法庭,深入群众,宣传法律,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发挥好人民法官在促进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这就是她心中的 “神”。
把心思放在调解上 将工作做到心坎上
团队中年轻同志经常问她:“任姨,你对案子咋那么上心,一个案子反复调解,说那么多话,你累不累?还不如直接出判决算了”。她说:“累,咋不累,但值得。”她还常说:“有些案件并不是判不下去,而只是有可能一纸判决更加剧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和冲突,还可能加大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果我们多费点心思,多下点功夫把案件调解处理了,双方之间的芥蒂解除了不是更好吗?”
2020年5月,任铧受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贾某驾驶自己的挖掘机在被告张某承包的项目工程地上施工,工程结束后共产生40800元的劳务工资,后被告向原告支付5000元,下欠358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一直未付,后原告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她首先了解案情,通过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证据充分,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尽快解决双方当事人矛盾。随后调解员积极联系被告张某,讲明事实,确定调解时间。在调解过程中,她与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在不懈地努力下,原告与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了支付劳务工资时间,一起历经几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得以解决。
不为名利 甘当基层的“平民法官”
她扎根基层,为民办事,化解纠纷,服务人民。比起判决,调解往往更费时、费力、又费脑。她坚信“良言一句三冬暖”,对所有案件她都分析案件成因,抓住症结,多费心思,多费口舌,采取情感互动、宣讲法律、直陈错误、换位思考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平息双方的怒气和对抗情绪,使双方理智面对问题,在相互理解和宽容中,自愿妥协达成一致,摒弃前嫌,握手言和。
在平罗县人民法院工作的32年里,她多次受到院机关和各级组织的嘉奖。2002年荣获全区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3年被平罗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她总是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身到每一年的工作中,以甘当“平民法官”的精神投身于工作实际中,落实到每一次审判、调解中。
2022年3月15日是任铧30岁的政治生日,自1992年入党以来,她默默坚守在审判一线,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不仅仅是纠纷裁判者,还应是矛盾化解者”。法官梦,是法治梦;法官情,是为民情。就是这样一位平凡的基层法官,在同样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事业,正所谓“在平凡中见伟大,于点滴中显精神”,正是这种精神和信仰,才把法律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