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申请执行人余某将印有“执行快速有力,维护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平罗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并激动地说到:“感谢平罗县法院,感谢执行干警尽心尽责,让我的案件得到解决,谢谢你们”。
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任某、张某原系朋友关系,任某和张某因家中有急事向申请执行人余某借款。事后,经余某多次催要,任某、张某迟迟不予偿还。余某遂起诉至平罗县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任某、张某支付原告余某本金及利息合计两万五千元。法律文书生效后,任某、张某仍拒不支付欠款,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询,并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进行冻结。被执行人任某与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表示愿意分期履行。但到约定的时间,其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遂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理财型保险可供执行,便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一面小小的锦旗,一份大大的认可。群众的信任与肯定,是执行干警们辛勤付出的最好回报,也是执行干警们继续拼搏的不竭动力。今后,平罗县法院将依法运用好法律武器,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