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平罗县法院仅用7日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为2024年执行工作定基调、开新局。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何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于1月23日立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返还铡草机等31项物品,判决书生效后何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干警及时向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1月29日,执行人员将双方约至法院就该案件解决予以协商处理,通过释法明理促使双方换位思考,诚信履行并就返还事宜予以合理安排。次日,执行干警前往现场进行交付,历时4小时,铡草机、保暖棚等29项物品已全部交付,余分体产床、铁艺围栏因被何某组装进自家墙体形成添附,拆除多有不便,且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为将矛盾彻底化解,执行干警现场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协议通过支付现金和他物抵顶的方式将涉案物品代替交付,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虽小,但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每一起涉民生案件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平罗县法院将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用法、用心、用情对待每一起执行案件,及时高效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