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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庭一品牌丨筑牢诉源治理“基础桩” 绘就源头解纷新“枫”景

  

     它,扎根基层沃土,努力践行群众的需求在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本期一法庭一品牌带大家走进姚伏人民法庭。近年来,姚伏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地方纠纷特点,争取多方力量,积极探索诉与非诉有机结合化解矛盾机制,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减少法院诉讼增量,筑牢诉源治理“基础桩”,绘就源头解纷新“枫”景。

一、构建“诉源治理”网格化联络图,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协同作战”平台。

“诉源治理”网格化联络图是以人民法庭为点、“两所(派出所和司法所)一中心(综治中心)”为线、各行政村为面的全覆盖、立体式矛盾解纷平台,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联络员。通过网格联络图,人民法庭在诉前调解或审理案件时能够通过各行政村的网格联络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协同其他基层治理力量,从而更加高效快捷的化解纠纷。

二、“三员调解”模式,打造化解纠纷的“暖心屋”。

姚伏人民法庭设置多功能调解室,通过本庭法官调解、诉前委派特邀人民调解员调解、联系村干部调解,形成了“三员调解”模式。法官为人民调解员提供调解思路,根据案情需要与村干部联系,寻找调解突破口,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了重视,而且顺利解决了矛盾纠纷,最终使当事人把满意和微笑带回了家。

三、“五速”办案法,彰显司法速度。“五速”办案法,是指速立案、速送达、速调解、速审结、速履行,目的在于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督促及时履行。立案快—坚持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对不能通过诉前调解处理的案件,及时登记立案,结合案件类型、标的多少、当事人状况等综合因素进行繁简分流。为涉及土地、家暴、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及农民工等群体开辟绿色通道;送达早—积极使用电子送达方式,通过微信即时通讯平台向被告送达案件的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对电话无法联系的当事人,安排送达组深入村社,与每个镇、村的“法律明白人”沟通,拓展送达渠道,提高送达效率。调解多—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至结案的每个阶段,充分运用“三员调解”模式,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找到症结,从而化解当事人的心事。近年来,姚伏人民法庭的案件调解率在五个基层法庭高居榜首。审结快—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涉及小额诉讼程序在1个月内审结。对于公告送达、提出反诉的案件以外,案件疑难复杂程度较低的案件,基本适用简易程序,努力追求1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涉土地类案件,优先送达、调解、庭审、裁判。促履行—增强审判人员在调解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强化审判兼顾执行的前瞻性。注重加强内部工作协作,把兼顾执行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在姚伏人民法庭的积极督促下,自动履行案件数不断提高,减少了法庭审理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减轻了执行部门办案压力。

四、创新诉源治理模式,融入乡村法治建设。坚决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处理向源头防控转变,发挥基层法庭优势助理乡村法治建设。以司法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优势,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形式,选取涉农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典型案列,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在田间地头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为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提供了法律依据。

促进案件实质性解决。姚伏人民法庭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进一步深化诉源、执源、信源治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上诉、执行和信访等衍生案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减轻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提高案件的调解成功率以及服判息诉率。

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总结姚伏人民法庭参与诉源治理典型经验做法,打造亮点特色鲜明的诉源治理品牌,寓法于理,以案释法,加强人民法庭司法公信力建设,对辖区内常见多发性、典型性案件的审理形成高效可复制的办案模式,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判决结果协商解决涉众型和类型化纠纷。

    加强基层法治宣传引导。今年以来,邀请基层干部群众旁听庭审、以案说法、送法下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公平正义,使人民法庭成为基层法治教育的课堂。姚伏人民法庭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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