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平罗法院执行局干警收到一份“礼物”,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将印有“高效快捷、廉洁奉公”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示对干警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2015年4月,任某某父子因经营困难,向刘某某借款50000元,后任某某父子始终以困难为由推诿不还,刘某某遂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任某某父子应当返还原告刘某某借款5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经执行干警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一直下落不明。4月15日,法院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提供的线索,于次日早晨7时许,前往被执行人所在的小区,将被执行人任某某父子传唤至法院,经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筹集30000元交付执行款,下剩20000元约定10个月之内还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