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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法院5个法庭被命名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1月30日,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喜讯,平罗县法院黄渠桥人民法庭荣获全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称号。至此,平罗县法院5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部被命名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

近年来,平罗县法院高度重视创建全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做深做实做细有关工作,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辖区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签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及“无讼村居”共建方案,形成“1+4+N”联动解纷工作机制,不断深化拓展乡村综合治理领域。运用司法审判专报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依法决策提供依据,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诉前调解+随案上门”方式,高效化解辖区邻里纠纷。依托黄渠桥镇红色教育基地,引导当地政府依法制定村规民约,有效治理高价彩礼、抚养、赡养等基层问题。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邻里观。主动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坚持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原动力。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与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对接联动,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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