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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法院为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充电赋能”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35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在国旗下庄严宣誓。

 

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其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在参审案件时,必须做到公正廉洁,忠实履行陪审职责。2024年1月6日,经平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了135名人民陪审员,为平罗县法院审判力量注入了新鲜血液。


为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案件裁判员、纠纷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司法监督员”的作用,3月7日上午,平罗县法院举办2024年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班,开班式由平罗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龚明胜主持,党组书记、院长王正栋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开班动员中,王正栋向参训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祝贺,并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提出殷切期望和要求: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二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具有崇高的荣誉,在陪审中享有充分的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参与审理案件既提高了审判质量,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要从书本中、实践中、培训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陪审技能,更好地适应庭审需要;要恪尽职守,成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践行者开拓人,充分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投入到陪审工作中来,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为人民用好审判权,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培训结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要求,邀请了平罗法院院领导、审判业务庭庭长、审判一线资深法官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作了专题授课。培训内容涵盖了审判业务、参审实务、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详细解读了人民陪审员法,并结合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就如何在刑事、民事案件中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培训还邀请了上届优秀人民陪审员王卫新为新任陪审员分享了人民陪审员实践工作经验。为每位陪审员配备了人民陪审员庭审实务指南--《人民陪审员法》条文解读、实务指引、案例解析书籍。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全面,通过培训对陪审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也学到了一些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审判实务知识,收获颇多,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一定要努力将此次培训学习到的知识转化运用到实际的陪审工作中,不负重托,履职尽责,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好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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