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通过“以保促调”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法治力量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公司与乙公司系长期合作关系,自2019年至2023年,乙公司多次从甲公司采购五金配件、劳保用品等货物,双方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对货物数量、货款数额存有争议,甲公司将其诉至平罗县人民法院,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甲公司的申请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冻结了乙公司的银行账户。保全后,乙公司主动联系甲公司,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核对账目并对双方进行详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总结梳理双方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漏洞。之后,双方情绪都有所缓和,经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乙公司分期支付货款,考虑到乙公司的生产经营之需,甲公司也同意申请解除对乙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至此,该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平罗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涉企纠纷中坚持将源头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做到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努力为企业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司法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