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平罗法院邀请平罗县医疗事务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座谈,就医保费用报销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座谈,并达成重要共识。
座谈会讨论现场
平罗县医疗事务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参加座谈会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责任案件数量增多,一些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如法官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发现,导致侵权责任发生同时符合工伤保险责任的案件,当事人既要求侵权责任人赔偿全部医疗费又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赔偿,导致一起事故多重赔偿,违背民事侵权的填平原则。平罗法院民一庭针对该类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法律对该类问题虽然早有明确规定,但因部门间协调沟通关系不到位,导致有些规定执行不到位。经该院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沟通后,得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导积极回应。
民一庭庭长 何志兵
会议从发生侵权纠纷同时符合工伤保险案件产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填平原则、赔偿权利人如实申报义务、社保经办机构审查义务、法院受理该类诉讼案件后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通知义务、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向法院披露赔偿权利人理赔信息、法院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行使追偿权等八个方面,对两个部门如何合作、协调预防赔偿权利人重复获得医疗费用、如何防止社保经费在此环节了流失、如何追讨流失的社保经费达成共识并做出明确规定。
(何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