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平罗县姚伏镇张家墩村的一对刚刚结婚不久的小夫妻来到平罗县姚伏法庭起诉要求离婚,男方刘某和女方齐某均认为夫妻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共同生活期间脾气、性格不和,导致经常发生矛盾,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询问二人,既然都同意离婚,为什么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呢?原来啊,二人不止离婚这么简单,原告刘某说:“光离婚不行,我还要求法院判决被告齐某返还结婚时给付的彩礼8万元,不给不行,我母亲为这事都气的住院了”。被告齐某听说还要求彩礼,立马哭着说:“结婚时候的彩礼是刘某赠予我的,我不能返还,而且这些彩礼后来还用于偿还丈夫在结婚之前的借的债务了。”
承办法官听了双方的意见,原来这对小夫妻都同意离婚,就是因为彩礼的问题才起诉到法院的,夫妻双方均同意法官调解处理,既然原、被告均同意调解,说明事情还有缓和的余地,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夫妻双方,几个回合调解下来,总算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二人感谢法官的调解,总算解决了一场因离婚返还彩礼的离婚纠纷。
(通讯员:武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