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湖法庭快速审理涉农案件
每当春种前后便会有一些涉农案件起诉到法院,平罗法院沙湖法庭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3月份以来共立案受理涉农案件3件,全部调解结案。针对此类案件与时令紧密相关,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沙湖法庭不断创新涉农案件审理工作方式。
一是用好调解手段。发挥调解职能作用,深入农舍庭院,在基本掌握案情后,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法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适时提出调解方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依托辖区党委、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组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以达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果。
二是在“快”字上做文章。全部采取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处理。对于当事人在庭前不能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则在最短的时间安排开庭。经过法庭审理后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及时判决,确保不因诉讼而贻误农时和春种生产。(通讯员:王学宗、马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