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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寒冬执行为民暖心窝

  

近日,平罗法院执行干警顶着习习寒风,协同平罗县公证处人员,顺利对平罗县黄渠桥镇某小学场地完成交付工作。

被执行人租用黄渠桥镇某小学闲置校舍开办加工厂,后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又于2018年签订场地租用合同书,约定每年3月1日前交清当年租金,如被执行人占地后企业不正常运行时间超过1年,申请执行人将无条件收回该小学场地。2019年双方因租金问题产生纠纷,该小学场地一直被闲置,申请执行人遂向平罗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将该小学场地交还。经平罗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交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被执行人,电话一直未能接通。在多方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便实地前往涉案小学所在处,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并与申请执行人就该小学场地目前情况进行沟通了解。

在公告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能及时履行交付义务。1月6日,平罗法院执行干警协同平罗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涉案场地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交付,对交付清理出的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最终,顺利完成了对涉案场地的交付,切实有效的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新年伊始,平罗法院继续加大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执行专项行动,“两步走”开展执行工作为民实打实。一是把司法救助的“好钢”用在为民的“刀刃上”。聚焦涉民生案件中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经济困难的案件,通过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进行司法救助的工作方法为符合条件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款,经过司法救助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为涉执的65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70.58万元。二是把人民群众的“忧薪”化解在等待的“萌芽期”。对执行案件中涉民生、涉群体案件进行梳理、精心谋划,坚持想在前、做在先,有准备的开展涉民生、涉群体“暖心执行”,为农民工发放执行款30余万元,结案20余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助力保障平罗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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