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阅览卷宗,同时拨通被执行人电话,希望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年近八旬的被执行人表示其愿意积极履行,只是需要时间准备。同时,如果申请执行人同意,其准备将为老伴购买的人寿养老商业保险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法官为了查明上述提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与被执行人约定了时间一同前往保险公司。经过询问、调查得知,该类保险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移转过户。被执行人在提前解除其老伴的保险合同需损失一万余元的情况下,很干脆地解除了上述保险合同。
申请执行人得知情况后,也表示如若被执行人再能凑集五万元,其就自愿放弃下剩的六万余元案款。被执行人积极向亲友筹集案款,在“阳”康后第一时间在儿女的陪伴下来到法院交纳案款,并向法官说道:“法官同志,我最近几天也很着急,在身体康复后抓紧筹款,筹到后就赶紧过来了,不能失信于你们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啊!”
老人诚信守诺、按时履行义务的行为深深打动了法官,在感动之余,法官也向老人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