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平罗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基层工作
平罗县法院:运输合同起纠纷 诉前调解巧化解

  

近日,平罗县法院陶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还一揽子解决了案原告的其他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基本案情:原告郭某与被告高某协商约定由郭某按照高某的指示,将郭某所有的草捆运输至某羊场,高某应当按照每捆3元的标准向郭某结算运输费用。双方结算后,高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运输费,郭某索要无果后将高某诉至陶乐人民法庭。案件受理后,郭某向法庭递交了证人出庭作证申请,承办法官对其申请予以准许。庭前调解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证人系原告郭某雇佣的案涉草捆运输中的装卸人员,郭某至今未将装卸费用支付到位。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被告高某当场足额向原告郭某支付了案涉运输费。随即经承办法官建议,郭某也现场结清了两证人的装卸费各收款方出具了相应收条该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化解。

     下一步,平罗县法院陶乐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化解矛盾纠纷,把群众的“小”案件办出好效果,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 责任编辑:
☆ 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平罗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平罗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平罗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