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平罗法院立案庭小额速裁组用时3小时调处11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保障了11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宋某等11名员工在宁夏平罗某公司上班。2017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11名员工70000多元工资未付。两年来,宋某等人一直在向公司老板追要工资,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无奈只能将该公司诉至平罗法院。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多次与被告公司的经营者联系并约定时间,通知双方来法院调解。6月21日下午,11名原告和被告公司的2名经营者按时到庭参加调解。调解时尽管法官向双方宣布了法庭纪律以及释明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仍有7名原告情绪异常激动。他们没就案说案,也无具体的调解意见,而是过分的指责被告不按时给员工结算工资、不接听员工的电话、东躲西藏等问题。针对原告激动的行为,法官首先稳定他们的情绪,要求他们理性对待诉讼,正确解决双方的争议。随后法官切入调解主题,释法明理,根据原告主张的诉求,并结合他们提供的工资表以及每个人的具体工资数额,要求被告拿出具体的调解方案。
经过法官耐心地调解, 被告公司的经营者承诺于2019年7月30日前付清拖欠的11名员工的工资。在征得原告同意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此,11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3个小时内全部化解。
据悉,截止6月23日,平罗法院小额速裁组收案455件,结案429件,结案率94.29%,平均审理天数11.8天。调撤结案378件(调解295件),调撤率88.11%,当庭和自动履行184件,占调解履行率62.37%,简易案件审理更加简化便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通讯员:张凤鸣、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