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7月18日,平罗法院开展第二期“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专题学习研讨,持续营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善于学习、积极进取、边学边干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规范化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是自查自纠。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第一期学习时强调的相关问题“回头看”,对外出执行不按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不按程序采取送达、送拘、查询、扣划、冻结等行为的执行小组予以内部通报并责令改正。
二是规划学习再出发。此次培训主要传达学习了最高院组织的“全国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中关于执行异议案件程序及实体处理和执行案件当事人变更、追加两方面内容,力促执行干警在学、思、践、悟中成长,在知行合一中担当作为。
三是积极研讨,理清思路。学习围绕“借款人住房存在抵押情况下担保人财产处置最优办法及执行案件当事人追加的多种情形”等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认真总结,理清了办案思路。(吴晓东、杨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