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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好“源”头 建好“枫”景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今年以来,平罗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奋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抓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协同高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和行业调解,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对接,积极吸纳各类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目前共对接调解组织29个,入驻调解员75名。平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星海社区调解委员会、石嘴山市银行业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4家调解组织入驻平罗县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截至11月底,平罗县法院共向调解组织委派诉前调解案件3756件(其中包含物业纠纷、金融纠纷等),调解成功1769件,成功率为47.1%。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实现“诉前鉴定+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司法服务模式,通过前置鉴定程序,引导当事人合理预判诉讼标的额, 更快一步获取专业鉴定意见,以鉴促调, 缩短办案周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二是抓案件质效,诉调对接精准有序。出台《平罗县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分案办法》《平罗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细化案件繁简分流。狠抓办案质效,注重总结经验,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始终,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调中有判、判中有调,力促既解矛盾、又解心结。截至11月底,以调解方式结案1715件,以撤诉方式结案672件,调撤率53.85%。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来,平罗县法院形成一整套符合家事审判工作实际的制度和机制,家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截至11月底,平罗县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0%以上,尤其是调解和好率明显上升。

三是抓执源治理,延伸调解“减负”执行。平罗县法院始终坚持“审执一盘棋”思想,努力把调解工作延伸到判决后、执行前,坚持在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上下功夫,真正从源头为执行“减负”。案件承办人在调解或审判阶段主动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以降低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提高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将调解工作延伸至执前,让胜诉权益实现在执前。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人民法院必须答好的时代命题。平罗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放大“枫桥经验”示范引领效应,勇扛使命,锐意进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平罗、法治平罗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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