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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丨平罗县法院2个集体和2名个人荣获全区法院先进

  

130日,在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平罗县法院民一庭黄渠桥人民法庭分别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和“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马琼吴红瑞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2023年,民一庭全体干警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把审判业务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自觉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93件,结案906件,结案率为91.24%,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3%,调撤率为60.86%,确保了案件质效和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坚决落实妇女维权工作,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加深纠纷处理的社会效果,畅通制度衔接机制,2023年民一庭联合公安局签发“人身保护令”并与公安局对接化解纠纷,从治安管理到民事纠纷进行机制联合,成功调解多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黄渠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塞上枫桥人民法庭”为目标,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更好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积极构建以人民法庭为点、“两所一中心”为线、各行政村为面的全覆盖、立体式矛盾解纷机制,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以调解优先的原则开展解纷工作,法官用最朴素细致的语言解除当事人心中的法律困惑,降低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及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努力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法庭以延时服务、热情服务、靶向服务为特色的“三服”方法,服务辖区群众和企业,推动乡村振兴。

     马琼,女,回族,现任平罗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马琼同志于2003年4月进入平罗县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事、民事、立案、执行等岗位办理案件。从事法院工作20年,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群众意识较强。2023年共审结各类案件179件、办理司法确认、诉前调书案件190件,调撤率84.3%,办理执行案件193件。积极履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组织作用,强化以党建促队建强业务,突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6月党支部荣获2022年度市级“五星级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优化诉讼服务措施,加大各类平台应用力度,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加大对调解指导和对接、联动力度,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注重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业务学习和信息化培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公正司法。

     吴红瑞,女,汉族,现任平罗县法院沙湖人民法庭庭长、二级法官。吴红瑞同志在沙湖人民法庭年均收案250件左右,非诉处理矛盾纠纷年均100件左右,结案率为98%左右,调撤率在50%左右。吴红瑞同志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关系,有效发挥桥梁、窗口作用,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原则,坚持更好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与村干部构建“一条龙”“一站式”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窗口前移,深度参与、源头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在乡镇综治中心将法官的微信二维码留给工作人员,建立起法官联络点,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进行法律咨询,将线下审务工作站与线上“审务工作站”同时进行,拓宽了审务工作站的深度和广度,随时随地为老百姓提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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