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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法院杨光明调研诉调对接工作与司法行政部门达成合作意向

  

                           

315日上午,平罗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光明和平罗县司法局局长罗少荣到基层司法所调研诉调对接工作,就加强“三调联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达成合作意向。

                           

杨光明院长先后到平罗县黄渠桥镇司法所、头闸镇司法所和陶乐镇司法所进行调研,实地查看了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详细了解司法所调解员配置、矛盾纠纷化解和相关经费保障问题,并就进一步做好“三调联动”和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交换了意见。

                         

双方一致认为,要转变“诉调对接”服务理念、服务模式和服务效率,根据案件的特点选择调解的场所,减少当事人的情绪对抗,增加群众接近司法、接近正义的机会。要仅仅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及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司法的推动作用,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在程序对接、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双方决定,法院在立案前将邻里纠纷、婚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等类型的家事纠纷案件委托当地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给予调解员发放相应补助。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或交流活动,有针对性地对人民调解员予以实践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为维护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林森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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