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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与市公安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初见成效

  

11月3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再次与石嘴山市公安局召开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今年3月,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得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法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得以无缝衔接。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社会矛盾纠纷。强某某申请执行焦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执行标的达86万余元,此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工作人员立即启动查控工作,但被执行人焦某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焦某某下落不明,使此案一度陷入僵局。为能尽快执结此案,办案法官发动申请人继续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11月1日早上五点半,办案法官接到申请人电话,发现被执行人焦某某在惠农区礼和乡一带出现,随即,办案法官立即出动并将被执行人焦某某成功拘传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焦某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办案法官按照规定,将被执行人焦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按照《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石嘴山市公安局拘留所干警本着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积极、耐心地和被执行人焦某某、申请人强某某沟通、交流,最终,申请人强某某与被执行人焦某某达成当场交付54万元,下剩32万余元自愿放弃的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此案顺利执结。

今后,平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和市拘留所定期通报联动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效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衔接机制、被拘留人法制宣传教育、联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成果确认等一系列工作步骤,强化法院和公安机关进一步相互沟通、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强化落实、优势互补、注重细节的工作方针,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通讯员:杨金国、晁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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