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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法院五聚焦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有效推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紧贴平罗县和法院实际,聚焦责任担当、黑恶线索、违法犯罪、舆论发动、制度建设,全面出击、精准发力,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推进。

聚焦责任担当抓部署,系统谋划强势推动。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全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落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把手抓全局,分管领导抓部署,责任部门抓具体工作落实的全院一盘棋格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办和专门合议庭组成人员,增设督导督查、案件审理、违纪审查、舆论宣传、综合保障五个工作组,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扫黑除恶审判、协调、监督、宣传等各项工作。先后召开16次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推进相关工作,真抓实学,学深学透,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意识。

聚焦黑恶线索抓排查,全面深挖及时移送。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成立摸排专班,确定由相关案件承办人作为责任人,各相关庭室分管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已结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集中统一排查,做到一案一表,串并分析,并将摸排结果统一归口至院扫黑办进行排查、上报。做好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充分利用“司法信息管理系统”、“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大数据功能,将旧案和新案进行跨部门串并分析,持续深入挖掘隐藏在普通案件下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防止出现遗漏现象,确保线索摸排核查效果。通过干警自行摸排及群众举报共摸排出涉恶线索21条,其中干警自行摸排18条(其中1条与群众举报重合),群众举报4条,已将上述材料全部移送县扫黑办,并对移送情况进行实时跟进。对上级移交7条线索,逐一调查核实,与当事人见面,全部书面答复。扎实开展在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自我排查“背书”工作,并全部签署承诺书。在涉恶案件审理终结后,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对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探索“大数据+扫黑除恶”工作模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组成人员进行延伸审查,采取违法犯罪情况负面审查方式,清查不符合任职情形,对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夯实基层根基。

聚焦违法犯罪抓打击,精准发力从严从快。成立了涉黑恶案件专业合议庭,抽调6名年富力强、有多年办案经验和扎实理论功底的法官专门负责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组织法官参加自治区高级法院举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到洛阳市、临汾市、银川市中基层法院观摩学习,汲取工作经验,精准把握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精神,进一步提高专业审判水平。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三项规程”,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庭审直播,审理的平罗县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韩斌等13名被告人涉恶案件在石嘴山市中级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平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等200余人参加旁听,为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聚焦舆论发动抓宣传,创新形式营造氛围。不断拓展宣传形式,印制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提袋、纸杯、挂历、彩页等宣传资料,发放超过5000份。在巩固传统媒体阵地同时,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群众看得到、看得懂的方式,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面宣传;以送法进校园、精准扶贫等工作为契机,加强宣传攻势;根据案件情况,采取集中庭审、公开宣判、庭审直播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斗争的声势。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邮箱、信件邮寄地址,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时间接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每天查看举报邮箱、信件信息,并及时回复举报人收件情况。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邮件、信件反映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内容、举报时间、举报人等信息如实、准确登记和记录备查,现已接到群众举报线索4个,全部进行了核实,并移交县扫黑办,同时对人民群众举报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聚焦制度建设抓长效,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研究制定了《平罗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会议通报、沟通协调、线索排查、案件台账、工作报告、信息简报等制度,并将领导小组结构组成、制度建设及实施方案上墙。严格落实专项斗争工作会商机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并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每月层报相关案件受理台账、涉黑恶线索排查情况等,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先后参与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的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会议4次;积极与公安、检查沟通协作,加大对重大复杂黑恶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及时跟踪案件进展,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预案。严格保密工作制度,对案件审理工作中的秘密限定知悉范围,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通讯员: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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