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罗县人民法院行政编制112名,设院长1人、副院长3人。目前实有162人,其中:在职110名,合同制工人4名,临时工52人,女职工68人。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6辆。下辖16部门: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执行局、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法警队、审监庭、姚伏法庭、陶乐法庭、头闸法庭、沙湖法庭、黄渠桥法庭。
二、2016年一季度“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法院2016年第一季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80879.6元(财政资金80879.6),比上年同期减少元,增长(或下降)XX%。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组团0次,参加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7003.5元,23次,101人次,比上年同期减少2655.5元,下降27.5%;车辆维护运行费73876.0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74.72元,下降4.5%;公务车辆购置费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529.91元,下降100%;会议费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元,增长(或下降)0%。
三、“三公经费”增长(或下降)主要原因及措施
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实行事前申请审批程序,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附件:2016年平罗法院“三公经费”公开表
平罗县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