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马瑞玲法官在审理刘某等14人起诉黄某种植回收合同纠纷系列案中,为了给14名农户寻找证据,她深入田间地头,寻便专家机构,在炎炎烈日下不停奔波,只为一个真相,一份公道,一次正义,一个人情。马瑞玲公正执法,一心为民,被告后期不同意调解,她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弥补农户的损失。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连着民心,马瑞玲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真正走到了人民群众的心窝里。
有人说好的法官就像一首诗,不仅合辙押韵,更要声情并茂。对于生活,马瑞玲做了一个无私而大胆的选择。对于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马瑞玲视如己出,用心呵护,生怕孩子受一点委屈,十几年的含辛茹苦,终于换来女儿的自信、阳光和令人羡慕的优异成绩。
在工作上,马瑞玲有着执着的自我追求。她是平罗县人民法院破产审判管理团队的领头兵,带领团队制定修改了《平罗县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范》等多条规范性文件,成立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平罗县人民法院第一次破产案件管理人选聘会议。一次次千方百计的查证;一场场苦口婆心的调解;一件件明察秋毫的审判。马瑞玲和所有普通的人民法官一样,她平凡而又执着,如细腻春雨,体贴万物生长;亦如伟岸山峦,守护四境平安。只要像她一样的人在,我们的社会就不会害怕黑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官们,面对中国梦的召唤,将会风雨兼程,为祖国撑起一片公正法治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