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彰显法院文化底蕴,树立优良院风庭风,提升法院文化建设水平,平罗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高院《关于建设“文化法院”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精心策划,大胆创新,建成了沙湖人民法庭“文化长廊”,为开创平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平罗法院沙湖人民法庭“文化长廊”将法庭文化建设中能动地融入当地特色元素,增强感染力、亲和力和渗透力,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同感。“融入地方特色,注重机制创新”,将内在的法庭文化“融化于物、融化于行、融化于规”,最后落实到人民法庭特定的物质、行为和规范,为诉讼当事人及当地群众所感知。
沙湖法庭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自觉践行“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为载体。利用法庭门厅、走廊、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法官办公室、会议室等公用区域作为文化创作背景墙,通过展现沙湖四季风景、法庭变迁、法庭办案、法庭文化、法庭生活、领导调研、法庭党建等方面,充分展示沙湖法庭独具特色的法庭文化底蕴,既陶冶了法官情操、培育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也使来访群众充分感受到法庭独特的文化气息,从而营造良好的法庭文化氛围,打造文化示范法院“样板间”。(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