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天气阴,但室外没有任何风声,这种天气如果放在宁南(宁夏南部)老家,那稍后必伴随小雨,或者是那种无风转狂风大雨的天气。但在平罗,它也只是阴沉,就如过路的风滚草,让你心里膈应一下而已。
“喂,小马,我们八点半出发去法庭,你稍稍准备一下,我们待会一起走。”这是陶乐人民法庭庭长刘丹早晨刚过八点就给我打的电话,我连口说好,并不停地擦拭着刚从柜子里取的相机,它可是我的“大功臣”,我用它记录过上万个单位同事辛勤工作的美好瞬间。而跟去法庭拍摄这件事,早在前一周庭长就告诉我了,问我是否愿意帮助法庭拍摄,我的回答是:“荣幸至极!”
到了约定时间,我急忙赶下楼,来到了流动法庭车上。在下楼梯的时候,我就想着今天肯定是我先到车上等他们,但我最终还是“打”了自己的脸,原来大家都已经坐在车上,就等我一人到齐后出发了。
从院机关到法庭要二十公里路,大约半个小时车程。坐在车上,通过和今天主审案件的法官王学福聊天得知,开庭时间是在下午两点半,案件类型是两个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是同一人,但被告不同,两案各三位被告。案件的起因是因为原告与被告都签订了《河滩地承包合同》,由于综合治理滨河道路工程需要,规划征用涉案河滩地,导致涉案河滩地2021年未耕种,后综合治理滨河道路工程补偿涉案河滩地2021年误耕费,但本应由原告领取的误耕费被被告分别领取,这才引起本案诉讼。
一路车程,聊到终点,除了说说案情,还从法官口中得知了一些基层办案趣事,以及在诉源治理方面,了解到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就是为了方便群众,除此之外,普法教育作用必不可少。案件庭审开到了家门口,让群众都知晓矛盾纠纷不可有、和睦相处好事多,同时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切实在司法活动中获得幸福感,这样的巡回审判才有意义、有价值。
到了法庭已是九点,稍作休整,法官和书记员就又出发前往今天的目的地红崖子乡水泉子村,因为下午一上班就要开庭,等上班去布置“审判法庭”已是来不及的,于是法官决定上午就去布置好,下午直接开庭就好,这样案件当事人不用等,开庭时间也足够宽裕。待到了目的地,法官就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协商,腾出一间会议室用来当“法庭”。“审判法庭”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布置的事情,法官、书记员、法警都忙着挂国徽、搬桌椅、打条幅、摆台签,而我也没闲着,帮着他们干些零碎的活儿,不一会儿,一个简单而又庄严的法庭就布置好了。
时间在忙碌期间总是转瞬即逝,转眼到了下午开庭时间,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坐之后,又引导村子里观摩庭审的群众有序坐在指定位置,法警也将录制庭审现场的执法记录仪挂在了“法庭”的后面,庭审事务准备妥当,随着法庭纪律开始宣读,巡回审判正式拉开帷幕。
这样“亲民”的庭审见了很多次,每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有的是在当事人家中,有的是在集市,有的是在村委会,更有的是在乡村舞台,只要是群众需要的地方,哪里都可以成为一个庄严而又神圣的法庭。而来回奔跑的法官、书记员,就像人体内的红细胞,有序的修补着人与人之间的“创伤”。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向往常开庭一样,两个案子的庭审在法官的有序主持下依法进行,而待到审判结束,已经是下午六点左右,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就是25日当天下午的整个工作内容。
在结束后,我轻声问了一声法官:“累吗?”
“累,哪有不累的,但这就是法官的职责。我们头顶国徽,为的就是人民群众能够幸福,但我这点累和其他一审就是坐一天,一审就是半个月的法官相比都不算什么,所以我没有任何怨言,我更为我身为法官这个职业而骄傲。还记得2021年4月,陶乐人民法庭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后继我院其他基层法庭也获得该荣誉,在我看来,这不单单只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一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我们都在为着这一份责任日日奔波,为的就是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更有幸福感。巡回审判的意义在于益民,而每一回审判,都在人民群众心里种下一颗‘信任’的种子”。
一天时间听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让我明白原来化解每一起纠纷,就像是今天上午的天气一样,刚开始是阴云密布,而到了下午时,又是晴空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