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把青年发展摆在工作全局中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
突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以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成立平罗县人民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及制度,上半年开展理论学习4次,推荐青年干警参加全市法院第二期青年理论学习读书分享会暨“书写诗意担当 诵响青春之歌”原创诗歌朗诵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执法办案、司法服务等工作紧密结合,引导青年干警在工作中秉持公正、法治、敬业等价值理念。
引领青年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聚焦法院职责职能,不断促进青年更加主动、自信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推荐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35名人民陪审员中,35岁以下青年38人,占28.1%。3月7日,平罗县法院举办2024年人民陪审员任职培训,邀请审判一线资深法官、优秀人民陪审员等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作了专题授课。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审判工作中,青年们勇挑重担,努力提高审判质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执行工作中,他们不畏艰难,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44件,结案4054件,结案率77.31%。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准确理解和适用。以“法律进校园”为载体在中小学开学季、“六一”儿童节、毕业季等时间节点通过法治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向青年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精神。协助各中小学校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有效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头闸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线。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组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进校园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知识,让青少年学生懂得如何用法律规范自我、保护自我,真正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学生观摩刑事案件庭审,使青少年在活动中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威严,体会到违法犯罪的危害,引导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办公室及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统一归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积极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充分运用圆桌审判、不公开审判、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