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法院 王强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努力探索出“三亮、三创、三结合”党建工作新模式,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提升。
“三亮”尽展党员风采搭建为民桥梁
党员主动亮身份。积极开展“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主动亮明党员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党建各项工作,将党建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强化了党建工作责任,提升了党建工作热情。广大党员干警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主动亮明党员身份,五个基层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的17名党员主动将党员身份和党员承诺亮明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全体党员亮明“共产党员示范岗”、“共产党员岗”身份,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群众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中去。
定岗履职亮承诺。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职责要求,作出公开承诺。全体党员干警共同签订了“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郑重承诺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加强纪律作风、规范业外行为。党员法官主动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立案联系电话和服务范围、服务承诺,拉近与群众距离。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和诉讼费缴费“快捷支付通道”,今年累计减、缓、免交诉讼费16.27万元,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80.6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司法服务亮形象。树立党员司法公信良好形象,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大力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官”定点联系制度,在全县13个乡镇综治服务中心和28个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在144个村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点。2015年以来,法官先后走访群众870余人次,开展普法宣传5次,调处矛盾纠纷97起。充分利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巡回服务群众的有效作用,巡回审判案件207件,经验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宁夏法治报专版报道。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组织不同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6次,广泛开展劳动、禁毒、婚姻家庭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司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300余份。在县城关镇和平社区首建法院文化社区基地,图文并茂的展现法院文化发展进程、典型事例、精神实质,着力打造别具一格的法治宣传特色。
“三创”提升司法能力创建法院品牌
党建引领创提升平台。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建立“书香法院、人文法院”,邀请心理学专家讲课,对干警进行心理调适,缓解干警心理压力。推荐和购买书籍20余种500余册,开展读书经验交流、读书心得评比等活动。多途径开展网络培训、专题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选派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90余人次;鼓励学历提升,6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49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干警的司法能力有效提升。
党建引领创法院品牌。坚持用推动科学发展的成效检验党员的先进性。通过科学谋划运作,党员干警齐心协力,打造出了有影响力的司法品牌。一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案件合议庭。出台《关于为平罗县农村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成立“平罗县人民法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案件纠纷等案件;在平罗县农村改革服务中心设立“法官工作室”,6名党员法官定期开展工作,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提供司法服务。合议庭成立以来,联合司法行政、国土、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农村土地纠纷联合调委会等部门分流调处土地纠纷30余起,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二是沙湖景区巡回法庭。成立全区首个旅游景区巡回法庭,选派4名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务实进取的优秀党员法官到巡回法庭开展工作,建立 “电话、接访、巡回、上门”等多种途径的快速立案机制和“导诉、立案、调裁、执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在景区巡回办案,并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工作。审结旅游纠纷案件11件,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切实保护旅游者和旅游公司的合法权益。三是文化建设品牌。建设文化展室、法官书屋,在楼道、走廊装点名言警句、书画作品,陶冶干警情操和修养。新建“法官沙龙”,完善文体活动室、篮球场、羽毛球场,配备乒乓球、台球、动感单车等体育设施,给干警提供放松心情、心理减压、锻炼身体的场所,先后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20余次。大力弘扬“崇法厚德、致公为民、凝心聚力、务实卓越”的宁夏法院精神,以先进法院文化引导、塑造、凝聚干警。该院获得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被自治区高级法院命名为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党建引领创先争优。坚持用鲜活生动的先进典型诠释党员的先进性。该院围绕服务改革、审判执行工作抓党建的做法多次被市县部门观摩,受到了县委组织部的肯定。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区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9项自治区级以上集体荣誉;创建民一庭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6个部门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沙湖法庭获得全区法院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和沙湖法庭、黄渠桥法庭被命名为服务型窗口建设标兵单位。涌现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全体党员干警中共有17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结合”形成整体联动推进中心工作
党建与队建相结合。党建工作以各项主题活动为载体,坚持党员和一般干警同参与、同学习、同贯彻、同落实。按照 “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的要求,将原有的5个党支部调整为8个,努力把支部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战斗堡垒”。在此基础上,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开展换届及新增选举,为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严格按照标准,新发展党员3名,选拔了5名优秀党员担任中层领导干部,增强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建与“工青妇”相结合。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建带三建”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工会、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开展主题活动,培养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院工会健全职能,组织干警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团支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后备军作用,组织青年党团员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服务活动,积极传播网络文明,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奉献青春活力。妇委会积极开展“关爱妇女儿童,送法进万家”活动,“妇女维权合议庭”受到自治区妇联的表彰奖励。
党建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将党的建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确保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转。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创新力度,形成“离婚100问”,广泛运用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4件案件通过问卷形式调解结案。修订《裁判文书审签办法》和《审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放权、减负增效,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广大党员干警坚持自觉用具体明确的审判执行质效标准明确党员的先进性,自觉向邹碧华等全国优秀党员法官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审判执行工作。党建工作的有力推进,助推审判执行工作有效提升。截止10月底,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390件,同比上升48.6%,审执结4514件,同比上升64.9%,结案标的额58882万元,收案、结案数量均达到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