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某企业财务室被千里之外赶来的平罗法院执行法官贴上了封条。
被执行人解某某因一起8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案件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远走内蒙,在锡林郭勒租赁厂房生产化工产品,财务账目全部由原企业人员运作。“借鸡下蛋”的线索被平罗法院执行法官获知,当即决定前往一探究竟。
当日下午,执行人员掌握了其租赁协议内容及其他充分证据后,财务室人员被清空,封条贴在了财务室的门上。随后,执行法官就接到了一直四处躲藏的解某某电话,其主动承诺第二天就前来协商处理案件。第二天一大早,解某某筹款十万元当即履行,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法院视其态度诚恳,同意解除对其财务室的查封,案件得到了初步解决。
近年来,因经营不善关停的企业为数不少,但生产营业手续齐全,设备厂房可以正常使用,个人租赁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平罗法院注意到这种现象,果断采取措施,疑难案件初步获得了一定进展。今后,平罗法院将总结成功经验,继续完善执行措施,坚决对类似上述“老赖”全面开战, 尽最大努力将“执行难”变为“躲债难”。(通讯员 晁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