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原告田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在平罗租房仓促结婚,婚后八个月双方发生矛盾,原告离家外出打工,并更换了手机号码,也不与被告联系。后被告寻找原告无望,无奈之下离开平罗回老家固原市生活,此后的7年时间双方均互不联系,也均不知对方下落及联系方式。2020年6月12日,原告田某某回到平罗后曾向平罗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胡某某离婚,但因被告胡某某下落不明,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2021年4月12日,原告田某某再次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被告胡某某离婚,但仍然不能提供被告胡某某的确切住址及联系方式,造成案件难以处理。被告胡某某到底对此桩婚事想法如何?双方是否还有其他争议?都是未知事项,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真实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意见,主审法官决定去寻找被告胡某某。在法官的苦心寻找下,终于在被告胡某某的父母家将被告胡某某找到,被告胡某某本人当场表示同意离婚,并陈述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给自己带来了沉重的心理压力,希望法院尽快了断这段婚姻,也让自己从压力中解脱出来。法官当即拨通了原告田某某的电话,对案件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成功调解解决了双方的7年之痛,使双方当事人放下了多年来压在心中的痛楚,释放了心中思想包袱和压力,同时案件也得到了圆满解决。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平罗法院民事审判庭致力于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以学促行、以改促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探索方式方法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把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具体案件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信任感和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带来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