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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一声“对不起” 纠怨终了结

  

4月26日,在平罗县法院沙湖人民法庭数字法庭内,调解刚刚结束后,被告高某就赶紧几步走到其公公面前,深深给作为公公的原告郭某某鞠了个躬,啜泣着说了一句“爸爸,对不起!”。在原告席就坐的郭某某,抹着眼泪连忙起身对儿媳说:“好,没啥,没啥!请你照顾好自己和我的两个孙女,我抽空会回去看你们的”。

 

 

此前沙湖人民法庭收到三案,均由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立案后,被告请提出管辖权异议,移送至沙湖人民法庭审理。两位原告郭某甲、杜某某系夫妻关系,被告高某系两人儿媳,被告郭某乙、郭某丁系原告两孙女,均为未成年在校读书。2020年5与1日,两原告的小儿子、被告高某的丈夫在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过马路时,被马某某驾驶车辆撞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某向原告与被告支付丧葬费50000元,该笔费用全部用于高某的丈夫丧事支出。2020年11月9日,贺兰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高某丈夫的死亡赔偿金为68656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于2020年11月下旬将上述赔偿金全额支付给被告高某,但被告高某未向两原告给付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18年上半年,环县林业局依据“退耕还林”政策,在位于环县樊家川李崾岘村小台队“背柳茆”及“二宝山”共计108亩的承包地内植树造林,并依照每亩1200元标准支付补偿款。截止2020年10月份,环县林业局向高某丈夫生前提供的家庭“一折统”账户支付补偿款共计84000元,现由被告高某保管。该笔补偿款应由原告与被告和原告的大儿子等九人平均分配。

   沙湖人民法庭通过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庭审中法官通过释明法律法规,与双方当事人拉家常、解怨气。同时,鼓励双方的代理人给各自代理的当事人做工作,最终达成令双方均为满意调解协议,便出现了文中开头的感人场面。此后另外两个案件,均在庭前全部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当庭制作好后,通过远程电子签章,同时送到从甘肃省环县赶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手中,就此三案仅用半天时间圆满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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