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平罗县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联合平罗县公安局沙湖派出所,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出具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司法确认并自动履行,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就地化解。
今年3月份,赵某雇佣何某为其提供劳务,7月初,何某在为赵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触电身亡,双方就赔偿问题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派出所在前期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也进行了多次调解,虽双方分歧较大,但仍有调解希望。随后派出所邀请法庭一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派出所工作人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分析和劝导,通过前期派出所调查确认的事实,讲明利害关系,分清责任比例,做通做实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互做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由司法所出具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申请,法庭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将此纠纷一次性解决。本次案件的处理,将人民法庭调解的柔性化解和公安机关的刚性执法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近年来,平罗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遵循“能调尽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把审判职能向源头延伸,持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