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平罗县某商圈经营了一家分店。该药店位于商铺一楼,楼上二楼、三楼分别经营了火锅店及宴会中心。2023年9月的一天下午,药店的工作人员发现房顶西北角处开始漏水,漏水上方是火锅店的卫生间,遂立即联系火锅店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同时,将放在地面上货架最底端的两整箱药品挪开,但没有将漏水屋顶下方货架上的药品挪开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次日,药店工作人员发现漏水处仍在继续漏水,并导致西墙靠北屋顶起皮、屋顶吊顶断裂、西墙靠北三个货架不同程度浸泡变形、货架上的部分药品受污染。事故发生后,药店与火锅店的经营者因赔偿事宜发生争执,火锅店的经营者报警。民警出警后将受污染药品进行封存。因受污染药品不能进行流通,药店便将受污染药品移交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对受损药品的价值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双方对维修费、药品损失、停业损失等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药店将火锅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案件审理过程中,火锅店认为此次事故系其与宴会中心共用的下水管道堵塞、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职责导致,损失应当由其与宴会中心、物业公司一并承担,遂申请追加宴会中心与物业公司参加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本案中,因火锅店位于药店楼上,火锅店卫生间漏水,导致药店西墙靠北屋顶起皮、屋顶吊顶断裂、西墙靠北三个货架不同程度变形、货架上的部分药品受污染等情况,火锅店未妥善管理经营场所,给药店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虽然火锅店与宴会中心共用下水道,但事故发生前后一段时间,宴会中心并未经营,火锅店也没有提交证据证实此次事故是由火锅店与宴会中心共同导致。物业公司对火锅店及宴会中心使用的下水管道仅是管理职责,同时,物业公司并非侵权主体,不应承担责任。关于药店的损失,法官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及实地查看受损情况认为,药品受污染不能进行销售,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对的市场价格计算;屋顶受损面积较小,药店并未证实维修需要的费用,酌情支持维修费;货架已使用几年且被浸泡后仅影响外观,维修后仍可使用,不应按购买价格计算;维修屋顶需要暂停营业,营业损失按实际维修天数计算2天。药店作为受损害方,在事故发生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损失的扩大,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法院最终认定药店对损失自行承担30%的责任,火锅店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火锅店赔偿药店各项损失共计7905元。
法官提醒:发生漏水事故后,如果是由于楼上业主的原因,如装修或铺设水管不当导致,楼上业主应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在保修期内,如果是由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物业有义务协助联系开发商,并由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由于公共管道问题导致,如总下水管道、总落水管漏水,通常是物业的责任,物业有义务维护和管理这些公共设施;如果是由于业主自己装修或者使用不当导致,损失应当由业主自行承担。同时,作为受损害一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也会承担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