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法院陶乐人民法庭着眼辖区涉土地、建工、婚姻、生命权等案件,试推“一状三阅”解纷机制,让“诉前保全”“判决预演”“类案释法”“执行风险”成为化解矛盾的“金钥匙”,通过“判后答疑前置”“违约惩罚条款”等举措,促进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提升,力推司法结果从“纸面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一是分析研判,拟订方案。书记员在受理立案登记后当日审阅起诉状,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通过电话了解案涉纠纷起因,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拟定个性化和解,调解方案,对标的及争议不大案件约谈调解和解履行,对诉争不明且标的较大案件告知当事人保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真正实现‘保在诉前、调在保后、判在保后、执在保后’的良性循环。
二是依案施策,靶向发力。 法官助理阅卷后针对涉农土地流转、离婚财产分割等案件,进村入户摸排情况后会同司法所、派出所、调解员线上线下予以精准联调。同时,向当事人充分释明判决到执行程序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并告知“调解成功自动履行率显著高于判决后自动履行率”的实践数据,引导其理性选择。
三是类案检索,终阅释法。法官阅卷后依据案件类型对建设工程、医疗损害等专业案件,邀请鉴定机构、行业协会参与调解,同时,积极逐案检索至少3例生效判决,在调解过程中做到说理有据,心中有数。同时将判后答疑前置,果断在调解过程中告知“若调解失败可能面临的判决结果及执行风险”; 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嵌入“违约惩罚条款”(如延期付款承担违约金),提升自动履行率。
截至目前,陶乐人民法庭通过“一状三阅”机制已办结案件182件,其中调解成功83件、以保促撤,促履行41件。下一步,陶乐人民法庭将紧扣“为民解忧纾困”初心,以“一状三阅”机制为支点,深化“类案释法+分层调解”模式,推动基层网格、行业协会等联动部门构建“各村居法治服务圈”,力争涉农纠纷调撤率、自动履行率稳步提升;同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培育“乡村法治明白人”,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稳定器”和“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