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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身患残疾 平罗县人民法院善意执行传递温情

  

“你好马警官,我找到余某某了,但是他是残疾人行动不便,你们快来!”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在平罗县某地找到被执行人余某某后第一时间将线索反馈给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特殊的身体原因,利用休息时间迅速赶往目的地,在善意执行中传递了司法温度,让已经终本6年的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2019年,刘某某与余某某由平罗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余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支付折价款,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余某某曾到法院作出过和解履行计划,考虑到余某某是残疾人,收入来源单一,仅仅靠种几亩地维持生活,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允许其根据自身能力分期缴纳案款。然而,几年下来,除扣划其一万余元银行存款外,余某某没有再向法院缴纳多少案款,人也完全联系不上。直到近日,刘某某才提供线索在陶乐镇某地家中找到余某某。

面对气势汹汹的双方当事人,执行干警以情感疏通和心理疏导相结合,从亲情、道德等角度为他们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通过几个小时的悉心沟通和劝解,双方逐渐平静下来,余某某说:“你们说的对,感谢你们的好心,我们好聚好散,该履行的义务一定会履行”,随即通过亲戚朋友周转,一次性将剩余案款8925元转入指定账户。交完钱后,被执行人余某某也向执行干警说了句“谢谢”。多年积怨就此言和,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终本”案件只是暂停键,不是休止符,不仅需要手腕上的“强度”,更需要心灵上的“温度”,执行干警主动上门为身患残疾的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更加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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