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平罗县人民法院->新闻中心->基层工作
以“法”之名护成长,以案发“令”敲警钟——平罗法院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基石,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未成年人利益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身体权纠纷案件时,针对监护人家庭教育缺失情况,依法向监护人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以司法强制力督促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案情回顾:2025年8月,王小甲在平罗县城某棋牌室玩耍时,被张小乙伙同杨小丙殴打致伤。王小甲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唇裂伤、头皮血肿等,产生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王小甲认为张小乙、杨小丙的殴打行为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故以身体权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小乙、杨小丙及其监护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被告张小乙、杨小丙均系辍学的青少年,其二人多次因盗窃、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且了解到张小乙的父母因忙于生计,疏于对未成年子女的管教,加之文化水平有限,既不重视也不知道如何开展有效的家庭监督和教育杨小丙的父亲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仍然坚持“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育理念,把孩子越推越远。为解决本起案件中两名被告的家庭教育缺失、不当的问题,引导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法院依法向两名被告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限期至平罗县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指导过程中,承办法官明确指出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责令监护人改正不当教育行为,对其进行监护职责教育和法治教育指导,督促其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提升科学教养能力,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关注未成年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积极修复亲子关系。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积极响应并认真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均意识到作为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不足,表示今后会高度重视子女的家庭教育,改变教育方式方法,尽快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职业技术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对于本案的纠纷,其二人均愿意赔偿原告合理的经济损失,后该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当事人当庭自动履行了赔偿款。 

后续,承办法官将继续跟进落实家庭教育指导的成果,定期回访、动态监督监护人的履行情况。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签发,是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家事”到“国事”的变革,是“司法保护”推动“家庭保护”。不仅向全社会传递了“依法带娃”的鲜明导向,更以司法干预为家庭教育“纠偏赋能”。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健全“司法+家庭”协同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签发与跟踪落实,推动形成家庭尽责、司法保障、社会协同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护航、爱意滋养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来源: 责任编辑:
☆ 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平罗县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平罗县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平罗县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平罗县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