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危困企业救治,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平罗县法院探索开启破产案件审理新模式,大力提升破产案件审结效率。近日,平罗县法院通过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方式,仅用时66天,快速高效审结宁夏某增炭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2023年10月,平罗县法院受理了宁夏某增炭剂有限公司提交的破产申请,认为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清晰、没有过多的风险隐患,决定适用快审模式。案件受理后,便立即成立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破产审判合议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保案件在院党组领导下高效快速推进。案件受理第二天,便发出在全区范围内公开招募竞聘管理人的通知,有7家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和会计师事务所参加竞聘,最终确定由得分最高的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为厘清该公司的实际财产状况,平罗县法院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等手段,配合管理人完成对该公司债权债务的调查。管理人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债权人债权申报工作并向全体债权人公布。2023年11月30日,平罗县法院组织召开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债权人一次性表决通过了《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实现“一堂清”。管理人在最短时间内即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将破产财产分配完毕。12月14日,平罗县法院裁定该公司终结破产程序,至此经过66天该案顺利审结。
该案是平罗县法院适用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成功办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既为破产程序审理开创了“时间缩短、成本下降、回收率提升”的良好局面,也保障了债权人及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平罗县法院将继续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模式,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不断创新改进破产审判工作模式,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为平罗县经济稳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全力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