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工作有措施、见实效,平罗县人民法院做好“三篇文章”,促执源治理工作有实效。
一是做活“审执一体化”文章。坚持全院一盘棋,同频共振,统筹推进审执一体化,强化审判人员注重裁判文书可执行性的认识,抓好一保两促。按照新制定的财产保全实施细则,全面开展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同源治理。上半年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14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0%。
二是做活“执前督促”履行文章。在执行事务大厅设立执前督促、和解窗口,督促当事人在执行立案前主动履行,对确有履行困难的义务人,引导建议胜诉当事人与其和解。上半年共发出督促履行通知书260余份,执前督促履行29件,其中涉行为类4件,涉金钱类25件,到位标的42万余元。
三是做活“惩戒威慑”文章。在执行事务中心设立执行悬赏窗口,引导申请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上半年发布悬赏33人次,同时向社会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每季度向公安机关推送协查人员名单,上半年共报协查人员306人次。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对失信行为及惩戒效果予以大力宣传,引导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推动形成“要我履行”转变为“我要履行”的良好局面。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法院将结合“终本清仓”和“提质增效百日攻坚”专项执行动要求,努力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