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平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明在平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了该院基层人民法庭工作。
报告总结了2013年以来,该院在推进基层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服务型窗口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司法公开、司法能力提升工程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规划。
该院现有沙湖、姚伏、黄渠桥、头闸、陶乐五个基层法庭,共有干警26人,建成一类法庭2个、二类法庭3个,全部配备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按照“五小”法庭目标,法庭全部建设了“小菜地、小餐厅、小图书室、小健身室、小浴室”,实现与四级法院计算机联网,实现了流程管理网络化、法庭交流信息化、档案管理电子化和常规办公无纸化的目标。法庭完善诉讼引导工作,推出电话咨询、网上立案、在线服务、联络法官、诉前调解等便民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大力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法庭在村、社区建立法官工作室和便民诉讼联系点,法官接待群众咨询640余次,走访群众97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97起,实现矛盾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成立了“生态移民巡回法庭”,利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巡回服务群众的有效作用,巡回审判案件689件。成立全区首个旅游景区巡回法庭——沙湖景区巡回法庭,审结旅游纠纷案件17件,提供法律咨询450余人(次)。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选派3名能力强的审判人员到基层法庭担任庭长,将新招录的公务员安排到基层法庭工作锻炼。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合模式,建立“2+1+1”审判团队2个、“1+1+1”审判团队3个。
2013年以来,五个基层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5031件,审结4815件,占全院同期结案的21.3%,其中调解、撤诉1598件,调解撤诉率为49.5%,先后获得集体奖励7个,8人次受到县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
会上,参会人员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工作报告,对法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通过了工作报告。
(王强)